地方
福建省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產權變動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有利于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加強國有產權變動管理,維護國家所有者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暫行規定適用于福建省省級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本暫行規定所稱的產權變動包括公司及公司權屬企業發生下列行為,涉及產權變動的: (一)公司制改組、中外合資合作、合并、分立、終止、兼并、破產、租賃等經濟行為涉及國有資本等產權變動的; (二)國有資產(股權)轉讓; (三)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 (四)國有資本金增減; (五)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的劃轉; (六)捐贈; (七)國有資本收益繳留。 第四條 公司及權屬企業對外發生以下產權變動或投資行為,經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國資辦”)審核后,報福建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審批。 (一)一次性產權變動超過授權經營國有經營性資產總額20%的; (二)一年內累計產權變動總額超過授權經營國有經營性資產總額30%的; (三)公司國有經營性資產一次性轉讓超過5000萬元的; (四)凈資產超過5000萬元的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國有資產(股權)轉讓,導致控股權轉移的; (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須報財政部和省國資委審批的,由省國資辦負責審核并轉報。 省國資辦在收到公司上述事項的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提出辦理意見。 第五條 公司權屬企業之間發生產權變動,以及與外部企業發生產權變動行為時,不涉及本規定第四條內容的,由公司本部決定,但在產權變動實施前15天內應將產權變動方案報省國資辦備案,省國資辦如有異議,應在正式收到備案材料后8個工作日內提出明確意見,無明確意見視為同意。 第六條 公司為由其投資的全資、控股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以及參股企業股東按股比共同為參股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由公司自行決定;未經省國資委批準,公司之間,以及公司與其它企業之間不得相互提供擔保。 第七條 公司(含權屬企業,下同)以抵押、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融資額超過5000萬元的,報省國資辦備案。 第八條 公司及權屬企業發生產權變動,以及進行融資抵押、質押時,應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等手續。 第九條 公司的產權變動行為,按國家規定需進行評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以評估價為依據進行產權變動轉讓。 第十條 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應通過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中介機構進行。 第十一條 公司國有產權轉讓凈收入的分配使用,除按照規定上繳政府和安置職工外,留存使用部份應主要用于經營性再投入。 第十二條 公司對外投資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企業發展戰略,做好可行性研究,并明確投資項目決策者和實施者應當承擔的責任;投入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的財產,必須在中外合資、合作經濟項目批準后30日內,到省國資辦辦理中方財產轉移申報手續。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土地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公司實施產權轉讓,轉讓方應當對受讓方的資質、信譽、財務狀況進行調查,確認受讓方具有支付產權轉讓價款、承擔債務、安置職工的能力。對持續經營但已資不抵債的企業,受讓方具有實際資金投入、能夠妥善安置職工并征得主要債權人同意的,可以采取承擔企業債務的方式對企業進行兼并。 第十四條 公司的權屬企業實行公司制改組,母體企業或者存續企業必須與公司制企業實行人、財、物和經營業務分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子公司實行公司制改建時,對沒有納入改建范圍的國有資產,應當劃轉給母公司或者母公司其他全資子公司持有。 第十五條 公司及權屬企業凡有以下行為之一,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追究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國有資產產權變動時,超越權限、擅自處置等違反規定將國有資產轉為非國有性質的; (二)因缺乏充分調查、論證和可行性評估致使投資項目選擇失誤,造成損失的; (三)取得國有資產不按規定辦理資產轉移手續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 (四)未經省國資委同意,擅自以國有資產為非國有企業(組織)或個人提供擔保的; (五)國有股持股單位、中方出資者或合作者及其委派的股權代表與他人串通,損害國有資本權益或者對損害國有資本權益的行為不反對、不制止的; (六)違反規定,擅自將國有資產截留或轉移到境外的; (七)違反規定,擅自低價發包或租賃國有資產的; (八)違反規定,擅自用企業資金捐款贊助的; (九)在簽訂和執行經濟合同中,盲目簽訂合同,履行合同失職或監督失控,致使國有資產損失的; (十)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其他不法行為。 第十六條 省國資辦工作人員在公司產權變動管理中,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及權屬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經營管理、重大決策等規章制度及議事辦事規則,使企業的重大產權變動及經營決策規范化、程序化。有關資料都應當歸檔保存,以備檢查。 第十八條 省國資委或公司有權依法責令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單位采取有力措施,挽回經營損失: (一)制止侵害行為; (二)恢復原狀,收回流失的國有資產;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起訴訟或仲裁。 第十九條 省國資委或公司有權對未按規定執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經營決策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經濟處分、禁入處理等。處理中可單獨適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省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色欲天天综合网_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欧美性爱五月天_亚洲熟女综合一区二区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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